AI导读: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规范金融企业短信和话音营销催收行为,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确保金融信息服务合规。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以及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类短信和话音营销催收行为的通知》,该通知为金融企业在进行金融短信和话音营销及催收活动时设定了一系列明确的要求与指导。

首先,金融企业在发送营销短信或拨打营销电话时,必须尊重用户的接收意愿。任何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以及用户已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情况下,金融企业均不得向其发送营销短信或拨打营销电话。这一规定旨在保护用户的通信自由和免受不必要的干扰。

其次,通知严格规范了短信和话音催收行为,明确指出仅能向债务人或其他依法承担还款责任的相关当事人进行催收,严禁向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发送催收短信或拨打催收电话。这一举措有助于维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骚扰和误解。

此外,金融企业还需依法加强对短信和话音营销催收行为的合规性自查,接受金融管理部门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超业务范围营销、是否违背用户意愿开展营销、是否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推介金融产品、是否以暴力或威胁方式催收、是否未经债务人同意向第三人透露债务信息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金融营销和催收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对于委托合作单位的金融营销和催收规范管理,通知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金融企业应审慎选择短信和话音营销催收的业务合作方及合作形式,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确保营销和催收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委托合作单位在实施催收前,应采取适当方式告知债务人。

在电信企业方面,通知要求电信企业为金融企业或其委托的合作单位提供短信和话音服务时,应审查其业务许可证或相关委托文件,确保服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电信企业还需按要求标注金融企业或委托合作机构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提供拒绝接收的方式,并确保营销和催收过程的有效记录,不得泄露债务人信息或将用户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通知还提出了建立营销催收合规号码名单库和专用号段机制的要求。金融企业应全面、准确统计本单位自用及委托合作单位开展金融营销催收的短信和话音业务号码,并报送至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同时,通信管理部门将在工信部的统一规划指导下建立金融类短信和话音服务和催收专用号段,确保号码使用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加强发送号码监测与处置、开展用户投诉分办处置以及建立处置申诉机制的重要性。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和通信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次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江苏省在金融类短信和话音营销催收行为规范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确保各项规范要求落实到位,共同推动金融和通信行业的合规发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