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布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通知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建立差价结算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对居民、农业用户电价无影响。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携手颁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优化新能源发电行业的运营模式,推动其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已突破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的40%以上,成功超越了煤电装机规模。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指出,随着新能源发电的迅猛发展,固定上网电价机制已难以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也无法公平地承担电力系统的调节责任。因此,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已成为当务之急。
《通知》明确提出,将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的全部上网电量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交易决定。同时,将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根据存量和增量项目的不同情况,分类施策,以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多退少补”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为确保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合理收益,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了“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机制。对于纳入该机制的电量,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政府将给予差价补偿;当市场交易价格高于机制电价时,则需扣除差价。这一机制旨在为企业提供稳定合理的收益预期,促进新能源发电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进而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等特点,特别是光伏发电主要集中在午间时段。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后,午间电力供应大幅增加,价格明显降低,而晚高峰电价较高时段又几乎无发电出力。这导致新能源发电企业实际可获得的收入大幅波动,不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可以有效缓解这一问题。
此次《通知》还明确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的划分标准,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对于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将通过开展差价结算,实现电价等与现行政策的妥善衔接。对于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将根据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机制电价则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居民、农业用户电价不受影响
针对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对终端用户电价的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改革对居民、农业用户电价水平没有影响。这些用户仍将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对于工商业用户而言,静态估算显示,改革实施首年全国工商业用户平均电价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在电力供需宽松、新能源市场价格较低的地区,工商业用户电价可能略有下降。未来,工商业用户电价将随电力供需、新能源发展等情况波动。
从整个电力行业来看,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利于推动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以及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新能源入市交易后,将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成本,各类电源在电力系统中的价值将得到更充分的体现。这将更好地引导新能源与调节电源、电网的协调发展,助力构建更加高效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同时,新能源与煤电等一样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均由市场形成,电力市场化交易范围进一步扩大。随着各地电力市场规则的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也将得到极大促进。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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