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进一步夯实
AI导读:
自2024年12月15日起,我国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标志着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三支柱”进一步得到夯实。本文探讨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情况、新变化及其意义,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自2024年12月15日起,我国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标志着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三支柱”进一步得到夯实。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将这一制度从原先的36个先行城市(地区)扩展至全国范围。同时,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也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养老财富的储备和保值增值提供了重要指导。本期我们邀请了多位专家,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情况、新变化及其意义进行深入研讨。
个人养老金制度: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
郑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教授)指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始于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同年,《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出台,并在北京、上海、广州等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经过两年的试点,该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运行平稳。截至2024年11月底,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已超过7200万人。随着人社部等五部门新通知的发布,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个人养老金作为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而第三支柱则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其中个人养老金是核心。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对于国家、参保人和高质量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针对试点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丰富产品种类,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并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二是增加提前领取情形,满足更多特殊需求;三是丰富领取渠道,提供更多便利;四是完善领取方式,尊重个性化选择。
未来,要促进个人养老金长期健康发展,还需加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做好投资风险提示,并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
优化供给:促进养老财富储备和保值增值
刘云龙(北京工商大学中国养老金融研究院院长)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全面实施该制度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养老金融是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养老需求的一系列金融活动总和,发展养老金融是促进中国特色金融和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良性循环的关键。
从我国“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来看,个人养老金是我国养老金融发展的突破口。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在年轻时进行养老储备,并通过市场化运营实现积累资金的保值增值。个人养老金的运营管理包括缴费、投资和领取三个阶段,税收安排采取“EET模式”。
尽管试点两年期间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行平稳,但仍存在“三低”状况,即实际缴存人数比例低、个人实际缴存比例低以及实际缴存中用于投资的资金比例低。因此,需促进养老金金融、养老产业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金融生态协同发展。
目前,个人养老金相关产品持续扩容升级。截至2024年12月10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已包括857款产品,涵盖储蓄、基金、保险和理财产品等。这些产品具有运营稳健、长期增值的特征,能够满足不同风险承受能力和收益预期的消费者需求。
试点经验:总结与借鉴
杨晓奇(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经济与产业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总结了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两年的宝贵经验。这些经验包括贴近生活强化宣传效果、深入调研挖掘目标人群、加强服务提升操作便利以及完善产品做好投资服务等。
例如,石家庄市通过创作拍摄短剧在人流密集场所滚动播放,提升了宣传效果和影响力;上海市则利用大数据锁定目标人群进行定向推送;呼和浩特市开展“暖心服务送上门”活动,提供便捷的开户和投资服务;而青岛市则鼓励金融机构做好专业投资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投资需求。
调查表明,30岁至50岁的中高收入人群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缴费和购买产品的主力军。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缴存额将是长期的系统工程。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查看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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