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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抽水蓄能项目的规划管理思路,旨在促进抽水蓄能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跃升发展。

新华财经北京2月8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近日携手发布了《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为服务于电力系统的抽水蓄能项目确立了“国家定规模、地方定项目”的规划管理框架。

抽水蓄能电站作为当前技术最为成熟、经济性最优的绿色灵活调节电源,具备调峰、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及黑启动等多重功能,是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抽水蓄能电站对于促进电力系统的绿色转型和保供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公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来,国内抽水蓄能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然而,随着行业集中迈入快速发展期,一些项目选址布局不当、工期压缩等问题逐渐显现,引发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此次发布的办法不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合理布局、积极有序开发建设要求的落实,也是对过去几年我国抽水蓄能发展经验和存在问题的总结。据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4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投产装机规模已超过5800万千瓦,电站利用小时数稳步上升,成为电力保供和低碳转型的重要力量。

业内人士指出,该办法的出台为我国抽水蓄能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权责边界。办法将抽水蓄能项目分为服务电力系统和服务特定电源两类,分别根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调节需要以及特定电源开发需要进行规划建设。

随着水风光、沙戈荒等新能源基地的开发建设,服务特定电源的抽水蓄能项目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规划管理方面,办法明确国家层面侧重宏观规划布局,地方层面侧重微观项目布局,这样的管理方式既有利于发挥各方优势,也有利于压实各方责任。

对于服务特定电源的抽水蓄能项目,办法规定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纳入国家抽水蓄能发展规划。在项目核准方面,抽水蓄能电站由省级政府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并需开展投资咨询评估、征求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意见等程序。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持续跟踪问效,加强对办法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完善工作细则。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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