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AI导读:
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10家试点保险公司可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开展投资黄金业务试点,旨在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中新社北京2月7日电 (记者王恩博) 近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正式拉开帷幕。此次试点涉及10家保险公司,它们将围绕中长期资产配置目标,积极探索黄金投资新路径。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优化资产配置结构,从而提升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为保险业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通知》内容,试点投资黄金的范围广泛,涵盖了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多类黄金合约,包括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以及黄金租借业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业内领先的10家险企被遴选为首批试点保险公司。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稳健推进,《通知》对试点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试点保险公司需秉持审慎投资理念,通过大宗交易、询价交易、竞价交易等多种方式,分期分批建仓,以避免异常交易行为对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冲击。同时,试点保险公司还需严格执行投资比例限制,确保投资黄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以有效防控风险。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严格的报告制度。在试点期间,若试点保险公司出现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情况或发生重大风险事件,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报告,并在符合试点要求前暂停新增黄金投资。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强调,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是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未来,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通知》得到有效实施,推动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实现健康、有序发展。这一举措有望为保险资金提供更多元化的投资选择,进一步提升其资产配置的灵活性和风险抵御能力。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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