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选定十家保险公司开展黄金业务试点,以优化中长期资产配置结构,提升资金运用效率。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2025年2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保险行业在资产配置领域迈出了新的一步。该通知明确指出,为优化中长期资产配置结构,提升资金运用效率,选定一批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展投资黄金业务试点。

此次试点的投资黄金范围相当广泛,涵盖了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一系列黄金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以及黄金租借业务。这些多样化的投资工具将为保险公司提供更为灵活和丰富的资产配置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试点的参与主体均为业内知名的保险公司,共计十家,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些公司的参与不仅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稳健发展的高度重视,也预示着保险资金在黄金市场的投资潜力将得到进一步挖掘。

随着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推进,预计将有助于提升我国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资产配置效率,同时也为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未来,随着试点经验的积累和市场的逐步成熟,保险资金在黄金领域的投资规模和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