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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近日召开会议,审议《长江流域片可用水量确定技术方案》,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旨在深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动水资源超载治理,保障经济社会合理用水需求。

近日,水利部传来重要消息,长江水利委员会已顺利召开主任专题办公会议,集中审议了《长江流域片可用水量确定技术方案》,并就如何有效推进长江流域片可用水量的确定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此次会议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威亲自主持,彰显了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会议期间,与会者一致认为,开展长江流域片可用水量确定工作是深入贯彻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四水四定”(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的关键步骤。此举不仅有助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推动水资源超载问题的有效治理,更对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确保经济社会合理用水需求具有深远的意义。通过科学确定可用水量,将进一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长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会议还明确了下一步的具体要求。首先,将成立专门的工作专班,由委总工程师陈桂亚担任技术总负责人,水资源局与节约保护局共同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长江设计集团将作为技术牵头单位,携手水文局、长科院、水保科研所等共同参与。其次,各部门(单位)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督办事项,明确具体任务,落实责任人员,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各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提交相关研究成果,以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最后,水资源局将根据会议意见对《长江流域片可用水量确定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尽快按程序报送水利部审批。同时,将抓紧印发实施方案,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明确指导。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长江流域片可用水量确定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长江流域的水资源管理将更加科学、高效,为区域的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