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裁定对欧盟进口马铃薯淀粉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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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自2025年2月6日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旨在维护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健康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
证券时报e公司讯,近日,商务部正式发布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结果。根据裁定,自2025年2月6日起,中国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继续实施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政策。此举旨在维护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
此次反倾销税的征收税率,将严格遵循商务部此前发布的2007年第8号、2011年第16号、2013年第4号、2016年第72号、2019年第4号以及2021年第4号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这一决定不仅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的坚定支持,也彰显了中国在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方面的决心。
马铃薯淀粉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业原料,在食品、造纸、纺织等多个领域具有广泛应用。此次反倾销措施的继续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国内马铃薯淀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同时,这也提醒了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要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以更好地应对国际市场的挑战和竞争。对于消费者而言,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也有助于保障其权益,确保市场上流通的马铃薯淀粉产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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