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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称,自2025年2月6日起,将继续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维持过往公告规定,旨在维护国内马铃薯淀粉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商务部近期发布了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25年2月6日起,中国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继续实施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政策。这一举措旨在维护国内马铃薯淀粉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国内生产商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反倾销税的征收税率将维持与商务部过往公告(包括2007年第8号、2011年第16号、2013年第4号、2016年第72号、2019年第4号和2021年第4号公告)所规定的税率一致,确保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此举不仅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反倾销政策的坚定执行,也彰显了中国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国内产业安全的决心。

马铃薯淀粉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业原料,在食品、造纸、纺织等多个领域具有广泛应用。近年来,随着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此次反倾销措施的继续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的竞争力,促进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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