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AI导读:
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对钨、碲、铋、钼、铟等关键稀有金属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公告详细列出了受管制的具体物项及其相关要求。
商务部与海关总署于2025年2月4日联合发布重要公告,正式宣布对钨、碲、铋、钼、铟等关键稀有金属相关物项实施严格的出口管制措施。此举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并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
公告详细列出了受管制的具体物项及其相关要求: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0号:关于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以下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钨相关物项:
- 包括仲钨酸铵、氧化钨、特定碳化钨等具体材料。
- 具有特定特性的固态钨,以及能被机械加工成特定形状的产品。
- 具有特定物理特性的钨镍铁合金或钨镍铜合金。
- 生产上述钨相关物项的技术及资料。
二、碲相关物项:
- 金属碲。
- 碲化镉、碲化镉锌、碲化镉汞等碲化合物单晶或多晶制品。
- 生产上述碲相关物项的技术及资料。
三、铋相关物项:
- 非特定管制下的金属铋及制品。
- 锗酸铋、三苯基铋、三对乙氧基苯基铋等化合物。
- 生产上述铋相关物项的技术及资料。
四、钼相关物项:
- 用于制造导弹部件的钼粉。
- 生产上述钼相关物项的技术及资料。
五、铟相关物项:
- 磷化铟、三甲基铟、三乙基铟等化合物。
- 生产上述铟相关物项的技术及资料。
出口经营者如需出口上述物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也进行了相应更新。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出口管制政策的出台,体现了中国作为全球主要稀有金属生产国和出口国的责任与担当。通过实施出口管制,可以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同时也有利于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
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出口申请,中国将依法予以许可,确保正常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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