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2月5日起上调
AI导读:
自2月5日起,国内航线航班客票的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将执行新标准,每个航段上调20元或10元。此次调整源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的变动,800公里以上及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均有上调。
2025年2月2日讯
记者近日从国航、南航、川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处获悉,自2月5日起,国内航线航班客票的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将执行全新的征收标准。此次调整意味着,相较于调整前的标准,每个航段的燃油附加费将上调20元或10元,标志着今年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首次调整。
据官方解释,此次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调整,源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的变动,并严格依据国家发改委、民航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而言,800公里以上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由原先的20元上调至40元;而800公里及以下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则由10元上调至20元。
此次调整距上次(2024年10月5日实施)已时隔数月。800公里以上航线通常涵盖如成都飞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拉萨等空中飞行时间超过1.5个小时的航班,其燃油附加费将按40元的新标准征收;而800公里及以下航线,如成都飞往丽江、九寨沟、昆明、西安、红原等飞行时间在1.5个小时内的航班,其燃油附加费则将按20元的新标准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调整以出票时间为准。根据相关政策,婴儿乘客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而对于儿童旅客(包括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将实行减半收取政策,即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2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收取10元。
航空公司特别提醒,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执行新征收标准后,对于在2月5日之前已购买2月5日及之后出行航班客票的旅客,若在2月5日及之后自愿变更航班,其燃油附加费将不受此次调整影响。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锦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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