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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医保局计划推出丙类药品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旨在解决高值创新药的支付问题。该目录的推出将对国内医药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为创新药提供新的支付途径,推动行业发展。

2025年,国内医药行业或将迎来重大变革,丙类药品目录的推出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2025年1月17日,国家医保局在“保障人民健康赋能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丙类目录将与每年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进行,计划于年内发布第一版,其工作程序将参照医保目录调整程序执行。

自2024年底以来,丙类药品目录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在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相关部门指出将探索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并研究形成丙类药品目录,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此外,国家医保局在支持创新药发展企业座谈会上也强调,将着力完善“1+3+N”多层次保障体系,拓宽创新药支付渠道,探索建立丙类药品目录,引导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将创新药纳入保障范围。

业内普遍认为,在现有的甲、乙两类药品目录之下,丙类药品目录有望为高值创新医药产品提供新的支付途径,推动行业发展。然而,也有声音指出,丙类药品目录的落地需要匹配相应的服务。那么,丙类药品目录究竟是什么呢?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将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的药品纳入其中。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药品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按照规定予以支付。当前,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乙两类。而丙类药品目录则主要聚焦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多种激励措施,积极引导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药品纳入保障范围。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介绍,在工作安排上,将发挥好市场主体的决定性作用,保险公司充分参与。丙类目录的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并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措施。在支持落地应用上,国家医保局将探索优化调整支付管理政策,对于丙类目录药品可不计入参保人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

丙类药品目录的推出,对医药行业的影响不容小觑。一年一次的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始终备受关注,但高值创新药如CAR-T疗法等始终未能通过医保谈判进入医保目录。业内普遍认为,这与国家医保谈判的规则有关。而丙类药品目录的推出,有望解决这类创新药的支付问题。

多家药企表示,虽然目前还缺少丙类药品目录的具体细则,但整体上十分期待这一目录的推出,希望多层次支付体系能在中国医药行业建立起来。银河证券和方正证券的研报也认为,丙类目录将覆盖价格较高的进口药、创新药和保健类产品,为创新药纳入商保开辟制度层面的通道,减轻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负担的同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此外,丙类目录的形成还将从支付端带来边际改善,促使我国创新药定价回归合理,有利于缩短创新药企业研发成本的回收周期,提高创新研发的积极性。

镁信健康负责人表示,随着老龄化的加深,社会对创新药的需求量很大,同时对生物医药的持续创新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丙类目录为创新药纳入商保开辟了制度层面的通道,让药险合作路径更清晰。同时,商业保险作为支持丙类药品目录的重要力量,将进一步厘清医保和商保的定位,引导商保和基本医保的有序衔接,去覆盖一些创新性强、临床亟需但价格高的药物。

交银国际证券研报指出,在全国医疗保障会议中,多项措施提及商业健康保险。预计2025年商保将迎来进一步发展,为解决创新药上市后的支付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同时,通过丙类目录+商保差异化发展的创新支付机制,创新药械企业所面临的进院难、报销支付难的问题也有望得到一定缓解。

总体来看,丙类药品目录的推出将对国内医药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为创新药提供新的支付途径,推动行业发展。然而,其落地实施还需要匹配相应的服务,并需要多方参与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