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发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机制通知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近日发布通知,旨在通过建立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促进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平衡运营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需求与防止垄断利润形成之间的关系。
新华财经北京2025年2月1日电(记者严赋憬)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数据局正式发布了关于构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通知。此机制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定价策略,进一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机构的健康、规范发展,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关键作用。
该通知聚焦于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核心环节,针对运营机构的特殊定位,提出了对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价格)的管理措施。此举旨在平衡运营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需求与防止垄断利润形成之间的关系,确保公共数据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
通知明确指出,对于运营机构提供的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将实行免费政策,以彰显数据资源的公益性质。而对于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则可收取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但需在政府指导价的框架内进行。同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对运营机构的最高准许收入进行核定,确保其在不超过最高准许收入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应用场景下的资源使用情况和销售规模等因素,制定合理的上限收费标准。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管理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其管理方式需充分适应公共数据要素的特性,既要确保市场的灵活性,又要实现有效的监管。通知通过管理运营机构的最高准许收入,有效避免了运营机构的过度逐利行为。同时,赋予运营机构一定的自主定价权,允许其在政府指导价的上限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需求,灵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从而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新性。
此次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和利用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将为我国数字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图片来源:新华社官方图库,图片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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