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离婚事件引关注:减持新规下如何维护公司治理稳定
AI导读:
近日,两家上市公司实控人离婚事件引发市场关注,涉及巨额股票市值分割。文章探讨了大股东离婚是否会成为减持股票的便捷通道,以及减持新规下如何维护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同时,文章还就离婚后持股表决权的行使问题进行了分析。
近日,资本市场再掀波澜,两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离婚事件而引发的股票市值分割问题备受瞩目,涉及金额分别高达10.16亿元和3.85亿元。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了市场关于大股东离婚是否会成为其减持股票的“便捷通道”,以及如何确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的广泛讨论。
回顾2024年,证监会曾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因离婚等原因导致的股票分割,股份的过户方和接收方均需持续共同遵守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股份规定。沪深交易所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规则,强调上市公司大股东因离婚等原因分配股份的,应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并对董监高离婚后的减持行为进行了具体限制。两家上市公司在披露离婚事件时,也均提及了这些规定。
笔者解读认为,大股东离婚虽导致持股分散至不同证券账户,但在减持新规的严格监管下,双方仍被视为一个整体,需共同遵守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大股东在减持比例、节奏等方面并不会因离婚而有所放宽,通过离婚实现快速减持套利的企图基本被新规堵死。
然而,从投资者心理层面来看,离婚事件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大股东直接减持对股价的冲击。大股东自行减持往往被视为利空消息,导致股价承压。而离婚后,由于前妻(前夫)与大股东关系的疏离,投资者可能更倾向于将双方的减持行为视为独立事件,从而减轻对股价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大股东提供了更为平稳的减持环境。
但反过来说,如果普通投资者能够理性看待大股东离婚后的减持行为,并将其作为股票估值的重要考量因素,那么大股东试图通过离婚绕道减持的手法将彻底失去市场。因此,投资者应保持警惕,审慎对待大股东离婚后的减持行为。
此外,大股东离婚后如何维护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也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大股东夫妻双方在企业经营上可能存在分歧,离婚本身也可能反映出双方在思想观念上的矛盾。离婚后,原夫妻双方是否可以单独行使持股表决权成为现实问题。减持新规虽然对大股东及其原配偶的股份减持行为进行了约束,但并未明确涉及持股表决权的行使范畴。
笔者认为,减持新规主要关注股份减持行为,而对于持股表决权的行使则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夫妻离婚后,法律上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不应推定为一致行动人。然而,若大股东离婚引发治理结构动荡,将对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离婚后双方对持股表决权的处理需审慎考虑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大股东的控制力。
从公司治理层面出发,大股东离婚后应与前妻(前夫)积极沟通,寻求利益共同点,并在必要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这有助于避免内部冲突,提升公司治理的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持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和领导力。只有双方共同秉持以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重的原则,才能确保上市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稳健前行。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作者系财经评论员,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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