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了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提出了六大核心任务,包括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能力等,向社会释放了积极信号。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隆重召开了2025年度监管工作会议,深入研习并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的精髓,系统总结了2024年金融监管工作的得失,并对2025年的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着重强调,需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责任感、更务实的措施,确保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力求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会上明确提出了六大核心任务:加速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与风险化解、有效防控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显著提升银行业与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能力、坚持问题导向以强化监管效能、全力促进经济运行稳中向好、以更高标准与更大力度推动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这六大任务向外界传递了三方面的积极讯号:

首要的是,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步伐将加快,稳健性将得到显著增强。会议明确指出,需“坚持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形成合力,全面处置高风险机构,推动治理、管理与业务的全面革新。”这些要求与我国当前中小金融机构的实际生存状况和风险形势高度契合。

根据央行最新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4)》,截至2024年底,我国共有中小银行机构3936家,按风险等级划分,有357家处于高风险区域,其中11%的城商行面临高风险,总资产规模高达7.05万亿元,占全部银行资产的1.78%。这凸显出中小银行机构改革与风险化解任务的艰巨性。因此,2025年,中小银行需采取上下联动、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的工作模式,深化内部改革、强化资本补充、优化业务结构、加大监管力度。改革方案需科学适宜,避免“一刀切”,应遵循“一省一策”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兼顾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双重目标,探索新机制、新模式。同时,中小银行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制定科学务实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细分市场中寻找差异化定位,推进精准数字化转型,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逐步走向特色化、精细化的发展道路。

其次,重点金融领域的风险将得到重点监管,风险化解工作将进一步深化。当前,我国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以及非法金融活动等三大领域。据央行数据,2024年三季度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达52.9万亿元,其中不良贷款率上升,风险累积。同时,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高达45.32万亿元,加上隐性债务,规模可能更大。此外,非法金融活动猖獗,涉案金额巨大、人数众多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案件频发。因此,2025年,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将得到更全面的落实和完善,“白名单”将进一步扩大,更多房企将获得金融支持。同时,中央政府将扩大置换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规模,向地方政府传递出稳投资、积极抓好经济工作的明确信号。此外,金融监管机构、公检法司等部门将加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力度,查处更多案件。

最后,金融监管的质效将进一步提升,金融业整体运行水平将持续上升。尽管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已圆满结束,但仍需提升监管质效、完善监管执法水平、规范执行行为、提高预警能力、实现差异化监管。因此,2025年,金融监管机构将通过多种途径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和培育,提高整体素质和执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同时,金融法律规范将得到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提升金融监管的法治化水平。金融监管部门将着力实现问题导向的监管模式,提高预警能力,准确甄别金融业务行为,及时发现并遏制潜在金融风险,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银行保险机构应积极响应并配合金融监管要求,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管理,降本增效,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我国经济复苏贡献金融力量。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责将更加明确、分工更加合理,“枫桥经验”将得到全面推广落实,确保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全方位保护。特别是,为从根本上统筹金融监管功能,金融监管部门将大力推行全国“一盘棋”的监管理念,与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协同研究金融监管形势、共同制定监管策略,实现各司其职、责权利对等,更高效地发挥金融监管的纵横向联动功能,不断提升我国金融监管的整体合力,全面把控、引导和规范我国金融机构及其金融活动,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坚强后盾。

(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