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推进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管理
AI导读:
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发布通知,规划至2025年底,全国各省将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费用纳入就医地的按病种付费管理体系,涵盖DRG和DIP两种模式,旨在提升医保管理效率与服务质量。
【大河财立方报道】近日,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有序推进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的通知》,规划至2025年底,全国各省需将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费用全面整合至就医地的按病种付费管理体系中,涵盖按病组(DRG)及病种分值(DIP)两种付费模式。
核心原则与实施策略概览:
(一)统一规范执行:首要任务是确立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统一遵循就医地的按病种付费管理机制,并参照当地付费标准。其次,就医地医保部门需全面负责病种分组、权重、费率等核心要素的管理,以及特例处理、谈判协商、基金预付等配套措施。最后,省级医保部门需强化统筹管理职责,推动按病种付费政策、技术标准及服务管理的标准化与统一化。
(二)内外协同推进:省级医保部门需构建就医地与参保地的协作机制,确保在基金安全可持续的基础上,既满足参保群众就医需求,又促进医疗机构发展。同时,制定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清算规则,优化本地与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的医保基金结算流程。此外,鼓励条件成熟的省份探索联合办公模式,加速省内异地就医按病种付费工作的落地实施。
(三)统筹平衡发展:在平衡本地与省内异地住院病种支付水平方面,需考虑流入地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机构成长与流出地医保基金安全之间的关系,同时维护参保人异地就医需求与有序就医秩序的平衡。各地需完善病种分组调整方案,探索将省内异地住院结算医保基金纳入就医地总额预算管理,并逐步缩小本地与省内异地住院病种支付差距。
(四)安全高效实施:为提升信息化水平,需完善信息系统,扩大医保基金结算清单质控管理范围,支持省内异地住院费用在就医地的精准结算与清算。同时,加速推进国家DRG/DIP功能模块的应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接口改造,强化信息展示与分析反馈功能。此外,就医地需将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纳入日常管理,创新智能审核应用,实现全流程管理。
(信息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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