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正式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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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批复《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支撑京津冀建成世界一流城市群。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正式批复
国函〔2025〕19号文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对《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标志着这一国家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该《规划》由自然资源部组织起草,是京津冀地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也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务院在批复中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支撑京津冀建成世界一流城市群,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
在规划实施方面,国务院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首先,要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明确到2035年,京津冀地区耕地保有量、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关键指标,确保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其次,要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化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和综合承载力。同时,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强京津冀三省市对重点交界地区的空间统筹和联合管控。
此外,《规划》还强调了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地方必须严格执行规划,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同时,要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将《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纳入有关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在实施过程中,京津冀三省市将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作用,加强对跨省域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同时,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自然资源部也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此次国务院的批复,为京津冀地区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该地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和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规划》的深入实施,京津冀地区将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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