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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信托业务,强化风险防控,推动信托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求严格按照信托业务分类管理要求设立信托,加强信托业务登记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等。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2025年1月27日,据金融监管总局最新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期正式转发了金融监管总局制定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信托业务,强化风险防控,推动信托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信托公司的设立必须严格按照信托业务分类管理要求执行,加强信托业务的登记管理,确保信托业务的名称与实际相符。同时,信托产品的适当性管理要求也将得到严格落实,规范销售行为,严格代销管理,明确禁止非金融机构代销信托产品。对于虚假披露、违规承诺、误导销售以及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等违规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此外,信托公司还需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按照相关规定识别和保存受益所有人信息。

在信托财产管理方面,《意见》明确指出,将严格落实信托财产独立性管理要求,完善各类信托财产的运用规范。严禁背信运用信托财产,严厉打击违规投资、规避监管等行为。同时,加强对信托资金流向的穿透式跟踪,确保信托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此外,信托产品资产的风险分类和净值化管理也将得到严格执行。

为提升信托业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意见》还要求完善受托责任尽职要求,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和内容,加大对应披未披、迟披漏披、虚假披露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信托业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对于防范金融风险、推动信托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落实,信托业将迎来更加规范、稳健的发展环境。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