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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严格信托公司市场准入监管,完善董事高管任职资格要求,实施穿透式审查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推动信托业减量提质,实现高质量发展。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2025年1月27日,据金融监管总局最新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举标志着我国信托业将迎来更为严格的监管环境和更高质量的发展要求。

《意见》明确指出,将严格信托公司的市场准入监管,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促进信托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体而言,《意见》要求从严设定信托公司的机构准入标准,确保只有符合高标准的机构才能进入市场。同时,对信托公司的业务准入也将实施严格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将责令其进行整改或退出市场,以此推动行业实现减量提质。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完善对信托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并对其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信托公司的管理层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同时,加强信托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提升整个行业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在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方面,《意见》要求实施穿透式审查,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成为信托公司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这一举措将有效遏制潜在的风险源,保障信托业的稳健运行。

同时,《意见》还督促信托公司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管理受益所有人信息,进一步强化了信托业在反洗钱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建立股东、实际控制人“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此次《意见》的发布,不仅为信托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安全、稳健的投资环境。未来,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实,我国信托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