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出台意见 强化信托业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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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强化信托业监管力度,确保行业稳健前行。意见提出加强对信托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评估,动态优化监管评级要素,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2025年1月27日,据金融监管总局最新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已正式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强化对信托业的监管力度,确保行业稳健前行。
《意见》中明确指出,将加强对信托公司主要股东资质和行为的定期评估机制,以确保股东行为的合规性与稳健性。特别强调了严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干涉信托公司的独立经营,对于占用信托资金、转移信托公司资产等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惩,并及时纠正和查处相关不当行为,以此维护信托业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动态优化监管评级要素,不断完善信托公司的监管评级体系。通过强化监管评级结果的应用,科学合理地匹配监管资源与监管强度,实施扶优限劣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于监管评级较低的信托公司,将依法采取限制经营区域、业务范围或规模增速等措施,以促进信托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方面,《意见》要求提升对信托公司现场检查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加大对重大问题线索和案件的稽查力度。同时,严格落实应罚尽罚、罚没并举和“双罚”制度,即不仅处罚违法机构,还要对违法个人进行处罚。通过强化行刑衔接、纪法衔接,形成对违法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管人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强大震慑力,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此次《意见》的发布,不仅体现了金融监管总局对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也为信托业的稳健前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未来,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实,信托业将迎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图片及链接信息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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