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AI导读:
国务院正式批复《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旨在推动京津冀地区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确保区域安全发展,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25年1月27日,中国政府网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件,标志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战略阶段。
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5〕19号
自然资源部:
你部上报的《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自然资源部组织起草的《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作为国家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不仅是京津冀地区空间发展的行动指南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更是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各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努力将京津冀地区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城市群,更好地发挥其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动力源作用,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二、为确保安全发展,到2035年,京津冀地区需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433.9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224.4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23万平方千米,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14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需控制在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需下降不少于40%;同时,要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地质灾害、洪涝、森林防火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为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特别要构建有利于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空间格局,深化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和综合承载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等区域的协同联动。
四、在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要牢牢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一关键,支撑首都功能区域优化布局。北京市将立足“四个中心”建设,推进城市功能重组优化,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服务保障能力。天津市将加强滨海新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河北雄安新区的协同联动,提升对外开放门户功能。河北雄安新区则着力提升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的功能。同时,京津冀三省市将加强对重点交界地区的空间统筹和联合管控,巩固黄淮海平原农产品主产区地位,夯实华北粮仓空间基础,并推动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加强生态屏障建设,提升区域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促进城乡融合,打造高品质休闲游憩空间,展现京畿特色文化底蕴。
五、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作为京津冀地区国土空间的全局性安排,是区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各级部门要自觉接受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同时,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六、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京津冀三省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同时,要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跨省域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自然资源部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此批复文件由国务院于2025年1月26日发布。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简介:国务院正式批复《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旨在推动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确保区域安全发展,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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