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信托业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性,提出通过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财联社1月27日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举标志着我国信托业将迎来新一轮的监管强化与高质量发展推动。该《意见》不仅强调了信托业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性,还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旨在通过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意见》核心要点包括:一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信托业发展方向正确;二是坚守人民立场,满足人民群众财产规划、管理和传承需求;三是强化监管力度,实施全方位、穿透式的监管措施;四是把防范风险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五是深化改革,推动信托业务在资产服务、资产管理、公益慈善等领域规范发展,并积极融入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国家战略。

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意见》要求信托公司回归本源,坚守信托本源定位,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提升专业能力和信托文化本色。同时,加强股东、机构、业务准入监管,完善法人治理机制,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信托业务全流程监管方面,《意见》强调设立、销售、存续期管理、尽职履责、信息披露、到期清算等环节的严格监管,坚决打破刚性兑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强信托公司风险预警、早期干预和风险处置机制,及时排查处置信托业务风险,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包括金融同业通道业务、非标资金池业务、房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领域。在制度建设方面,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建立健全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提升信托监管能力,并强化央地、部际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信托业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将以《意见》发布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信托监管制度体系,加强与各方面的协同合作,提升自身能力建设,为实现信托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监管保障。随着《意见》的深入实施,预计信托业将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的基础上,实现业务转型的有序推进,机构经营的更加稳健,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全过程监管持续加强,为信托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信托业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