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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全面加强信托业准入管理,严格实施业务准入,完善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要求,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实施穿透式审查股东资质,并督促信托公司管理受益所有人信息。

证券时报网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为信托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该《意见》旨在全面加强信托业的准入管理,确保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具体而言,《意见》要求从严设定信托公司机构准入标准,对业务准入实施严格把控,坚决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责令整改或退出处理,以此推动信托业实现减量提质的有序发展。同时,《意见》还进一步完善了对信托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并强调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管理层的专业性和合规性。

在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意见》同样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旨在加强信托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提升行业整体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此外,对于信托公司的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意见》也实施了穿透式审查,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成为信托公司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这一举措旨在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保障信托业的稳健运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管,《意见》还督促信托公司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管理受益所有人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建立股东、实际控制人“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进行惩戒,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正义。

此次《意见》的发布,无疑为信托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未来,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实,信托业有望在更加健康、稳定的环境中实现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