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本文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知,旨在通过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实现风险有效管控和业务转型,形成坚守定位、治理完善、经营稳健、服务专业、监管有效的信托业新格局。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知。该通知旨在通过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在2029年前实现风险的有效管控和业务转型,并在2035年形成坚守定位、治理完善、经营稳健、服务专业、监管有效的信托业新格局。以下是对该意见的全面解读。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信托业高质量发展意见
信托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金融监管总局提出了以下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信托业需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同时,要深刻把握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立足受托人定位,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9年,信托业风险需得到有效管控,业务转型有序推进,机构经营更加稳健,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全过程监管持续加强。到2035年,信托业将形成坚守定位、治理完善、经营稳健、服务专业、监管有效的新格局。
二、推动信托业回归本源
信托公司需坚守信托本源定位,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信托目的合法合规,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同时,要发挥信托机制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的功能优势,引导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规范健康发展。
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要完善信托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评价,推动优化业务结构,发挥资产服务信托作用,满足居民财富管理、企业经营发展以及社会治理等合理需求。同时,规范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加强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多元化金融支持。
三、严格信托公司市场准入监管
全面加强准入管理,从严设定信托公司机构准入标准,严格实施业务准入。完善对信托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并严格审查。同时,对信托公司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实施穿透式审查,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成为信托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四、加强信托公司持续监管
加强法人治理监管,深化党建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严格关联交易监管,落实关联方名单制、信息披露和监管报告等要求。同时,强化合规风控导向,完善内部考核和薪酬管理。此外,还要加强对信托公司主要股东资质和行为的定期评估,严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干涉信托公司独立经营。
五、加强信托业务全过程监管
严格按照信托业务分类管理要求设立信托,加强信托业务登记管理,确保信托业务名实相符。同时,加强信托存续期监管,严格落实信托财产独立性管理要求,完善各类信托财产运用规范。此外,还要强化尽职履责和信息披露,规范信托到期清算。
六、加强风险防范化解
建立信托公司风险预警机制,持续开展风险排查,实施年度风险评估。同时,做实信托公司恢复与处置机制,有序采取早期干预措施。此外,还要稳妥有序处置高风险信托公司,及时制定实施风险处置预案。在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方面,要严密监测金融同业通道业务、非标资金池业务等领域信托业务风险。
七、协同推动信托业规范发展
加强信托制度建设,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建立健全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同时,提升信托监管能力,加强信托监管规则建设,改进监管方法。此外,还要强化多方协调联动,加强央地协同和跨部门沟通协调,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
(注:本文内容来源于界面新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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