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意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通过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推动信托业回归本源、严格市场准入监管、加强持续监管、全过程监管、风险防范化解以及协同推动规范发展等多方面的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办函〔202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制定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批准,并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该意见旨在通过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5年1月27日
金融监管总局提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信托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并提出了未来一段时间内信托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同时,要深刻把握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坚守受托人定位,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29年,信托业风险需得到有效管控,业务转型有序推进;到2035年,将基本形成坚守定位、治理完善、经营稳健、服务专业、监管有效的信托业新格局。
二、推动信托业回归本源
意见要求信托公司坚守本源定位,发挥信托机制优势,引导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规范健康发展。同时,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质要求,提升专业能力本领,突出信托文化本色。
三、严格信托公司市场准入监管
为加强信托公司市场准入监管,意见提出全面加强准入管理,从严设定信托公司机构准入标准,严格实施业务准入,完善对信托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并严格审查股东资质。
四、加强信托公司持续监管
意见要求加强信托公司的法人治理监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监管,以及分级分类监管。同时,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现场检查覆盖面和针对性,严格落实应罚尽罚、罚没并举和“双罚”制度。
五、加强信托业务全过程监管
意见强调,要严格信托设立和销售监管,加强信托存续期监管,强化尽职履责和信息披露,规范信托到期清算。通过全过程监管,确保信托业务合规、稳健发展。
六、加强风险防范化解
为加强风险防范化解,意见提出建立信托公司风险预警机制,持续开展风险排查,实施年度风险评估。同时,要稳妥有序处置高风险信托公司,及时排查处置信托业务风险,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七、协同推动信托业规范发展
意见最后强调,要加强信托制度建设,提升信托监管能力,强化多方协调联动。通过协同合作,共同推动信托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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