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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调整优化政策,允许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增加共同借款人,自由选择还款方式,取消异地贷款担保人要求。

11月24日,安徽省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一项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该消息由“六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率先披露。通知明确,自11月20日起,市城区内的居民在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针对贷款额度还贷能力不足的情况,政策允许借款申请人增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具有稳定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和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以提高贷款额度。

此外,借款人在还款期间还可以根据个人情况申请变更还款方式,自由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以更好地适应自身经济状况。

政策还规定,低收入家庭在支付该市自住住房物业费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减轻经济负担。同时,取消了异地贷款提供担保人的要求,但为确保联系畅通,借款人需指定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作为联系人。

这项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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