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提示:防范“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
AI导读:
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提示,进一步防范“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提醒公众提高防范意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2025年1月27日,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一则重要提示,旨在进一步防范“云养经济”领域中的欺诈风险。这是继去年9月农业农村部首次发布相关提示后,针对“云养经济”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的再次警醒。
回溯“云养”的初衷,它原本是一种富有意义的公益活动,参与者可以在动物园或野生动物保护区认养保护动物,并通过每月捐款的方式,实时监测这些动物的身体状况和活动情况。这种互动式的公益活动,不仅让参与者感受到了与自然的亲近,也为保护动物贡献了一份力量。
然而,近年来,“云养经济”领域却频发违法犯罪活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农业产业的旗号,将普通的农产品种养、销售包装成投资融资活动,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大肆宣传推广。这些欺诈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公众的合法利益,也对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四部门在提示中详细阐述了“云养经济”领域欺诈活动的三大主要特征:首先,不法分子常以“农业+科技”为噱头,炒作田园生活、有机生态、智慧农业等热点话题,通过伪造养殖、种植的视频图片来虚构或夸大实际生产场景,并对外宣称低风险、高收益,但其真实经营模式根本无法支撑所承诺的收益;其次,这些欺诈活动网络属性强,不法分子依托互联网和移动应用程序进行运营,通过网上支付工具收付资金,导致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资金监管和追踪难度极大;最后,这些活动还存在多种违法犯罪风险,不法分子以种养收益分红、农特产品返还等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有的甚至利用参与人发展下线,不断扩充资金池,涉嫌非法集资、传销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这一情况,四部门提醒广大公众要提高对“云养经济”领域相关风险的防范意识,切勿被高额返利所诱惑,对宣传炒作要保持理性判断,对熟人介绍也要谨慎对待。同时,也呼吁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依法合规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或违规从事金融活动,不与五花八门的“云养经济”平台合作,以免逾越法律红线。
(图片及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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