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中央金融办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基金管理人开展差异化投资、加快出台长周期业绩考核指导意见及逐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等举措,以解决企(职)业年金基金入市难题,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近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金融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解决企(职)业年金基金入市面临的种种难题。《方案》明确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包括鼓励基金管理人进行差异化投资、加速出台针对企(职)业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的指导意见,以及逐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

业内专家指出,当前企(职)业年金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资金端基金覆盖范围有限、投资端市场化程度不足以及入市比例偏低等。《方案》的出台,将为企(职)业年金的规模扩张、入市比例提升及稳定性增强提供有力支持,同时有助于基金的保值增值,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差异化投资策略受鼓励

企(职)业年金基金,作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为员工设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近年来管理规模迅速增长。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已达3.52万亿元;而截至2023年末,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规模也达到了2.56万亿元。

尽管企(职)业年金基金的A股投资比例约为14%,但距离40%的权益资产投资比例上限仍有较大差距。业内人士表示,为了保值增值,企(职)业年金基金应充分利用其资金来源稳定、短期流动性压力较小的优势,通过长期权益投资增加长期收益,从而提高养老金替代率。

然而,市场化运作水平不高成为制约企(职)业年金基金权益投资比例提升的关键因素。国寿养老首席投资官张涤指出,企(职)业年金基金按照集合信托基金的方式进行委托投资,需要确保每年甚至每个季度净值曲线的平稳上升,以满足受益人的需求。由于个人投资选择权未大面积放开,不同风险偏好的资金被汇集在同样的投资组合中,导致账户资产配置实际上由最低风险偏好的人决定,这使得临近退休者及已进入年金领取阶段的退休人员无法承受净值的大幅波动。

针对这一问题,《方案》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探索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并鼓励基金管理人开展差异化投资。目前,国内已有部分单位进行了相关探索和实践,《方案》将推动更多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

张涤表示,未来年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持有人的年龄和风险偏好,探索实施不同类型的差异化投资策略。对于处于早、中期积累期的年金持有人,可提高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通过长周期、跨周期配置提升年金积累水平;而对于临近退休的领取人员,则应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使年金净值更加平稳。

加速出台长周期业绩考核指导意见

养老基金的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通常为30%至50%,企(职)业年金基金也不例外。然而,年金代理人、受托人往往将短期业绩排名作为对年金投资管理人评价的依据,并设置严苛的回撤惩罚性安排。这导致权益投资短期业绩波动大、回撤大的特点成为年金投资管理人关注的焦点,他们只能通过严格控制权益仓位来满足收益率和波动率要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方案》提出加快出台企(职)业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指导意见。目前,监管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通过延长年金合同期限、提高长期考核指标权重、弱化短期业绩披露等方式,推动年金基金建立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

业内人士指出,长周期考核机制的实施有望大幅提升年金基金权益资产配置比例,这不仅能为资本市场提供更多长期资金供给,还能充分发挥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更好地实现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目标。

逐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

截至2024年9月底,我国共有15.6万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了3219万名职工。然而,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总数为分母计算,企业年金覆盖率仅为7%左右,与我国庞大的职工队伍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银保监会原副主席梁涛分析了部分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包括企业财务成本压力大、建立流程复杂且参与成本高、新兴业态建立企业年金存在障碍、企业年金规模效益难以显现以及提取环节个税过高等。

针对这些问题,《方案》提出逐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梁涛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各地区搭建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建立简易企业年金计划或集合年金计划,并通过线上办理、网络报备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梁涛表示,通过汇集多个中小企业的年金基金形成大规模资金,可以降低管理费率、运营成本,并使单个企业单位摆脱年金管理的繁琐事项,提高运行效率。同时,针对不同需求和发展状况的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多样化、可供选择的集合企业年金品种,可以形成类似于大型和特大型企业才能达到的基金规模,并获取更多投资机会和投资渠道,从而建立获取更好收益的基础。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本文旨在提供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相关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