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民企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AI导读:
近段时间,增量政策改善经济预期,民营经济信心恢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企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文章探讨吸引民企参与重大基建的挑战及解决方案。
近段时间,一系列增量政策的出台显著改善了经济预期,民营经济的信心正逐步恢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并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这一政策导向为民间资本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更大作用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铁路、油气、核电等领域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取得了显著成效。杭台高铁、杭温高铁等项目的成功引入民间资本控股并如期建成通车,展现了民间资本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强大潜力。此外,国家核准的5个核电项目中,民间资本的持股比例均达到了10%。京东仓储物流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也为存量资产的盘活提供了新的渠道。
然而,尽管已有一些探索和突破,但要吸引更多民企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施工难度和运营管理要求高,导致有实力的民企参与较少。同时,投资回本周期长、收益水平低,也限制了民企的参与意愿。此外,地方政府在铁路、能源等传统领域的惯性思维和决策顾虑,以及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不足、投资风险难以把控等问题,也影响了民企的投资积极性。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健全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具体而言,应创新项目储备机制,筛选投资规模适中、收益预期良好的重点领域,建立推介项目储备库,并探索民企提前介入机制和项目跟踪评价机制。同时,完善配套支持机制,鼓励申报中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统一运营补贴政策,并探索建立动态价格调整机制。
此外,还需优化公平参与机制,使项目信息发布更加透明,鼓励通过民企联合体、国企民企联合体等形式参与投资,并引导金融机构以项目本身优劣作为贷款评估主要依据。最后,健全常态退出机制,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建立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并试行部分退出、分步退出等灵活方式,确保退出渠道畅通。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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