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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清算所与同业拆借中心将于2月24日联合推出3年期和7年期国开债标准债券远期实物交割合约,并同步提供交易清算服务。此举旨在丰富债券市场产品结构,提升市场流动性与风险管理能力。

新华财经北京1月23日电 近日,上海清算所与同业拆借中心宣布了一项重要举措:将于2月24日携手推出针对3年期和7年期国开债的标准债券远期实物交割合约,并同步配套提供全面的交易清算服务。此举旨在进一步丰富债券市场产品结构,提升市场流动性与风险管理能力。

以下是关于此次新合约推出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推出的3年期和7年期国开债标准债券远期实物交割合约,其可交割债券均托管于上海清算所。具体而言,3年期合约的可交割债券待偿期范围为[1.5,3)年,而7年期合约的可交割债券待偿期则为[5,8)年。关于其他合约要素及可交割债券的详细信息,请参阅附件1。

二、为确保市场机构有足够时间做好充分准备,2025年2月24日被定为首个新合约上市日,并将推出2025年6月交割的合约(即CDB3_2506P和CDB7_2506P)。随后,在2025年3月19日这一新的合约上市日,将推出2025年9月交割的合约(即CDB3_2509P和CDB7_2509P)。后续合约将遵循此模式,在每个新合约上市日滚动推出。

三、对于在实物交割合约上市后新发行且符合可交割条件的国开债,同业拆借中心将确保在该债券上市交易日之前公告其纳入可交割债券列表,以保障市场透明度与交易效率。

四、本次推出的实物交割合约将沿用现有的标准债券远期交易清算流程和实物交割流程。相关操作遵循《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规则(试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指南(2024年版)》以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准债券远期实物交割业务指引》(附件2)。值得注意的是,实物交割合约与现有的现金交割合约将并行不悖,现金交割合约的交易清算流程保持不变。

五、目前,已入市的标准债券远期机构可直接参与3年期和7年期国开债标准债券实物交割合约的交易和集中清算业务,无需额外申请。对于尚未入市的银行间市场成员,可根据相关准入要求完成入市申请流程。参与者应在开展交易前,根据相关规则提前做好内部准备工作,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此次新合约的推出,不仅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多样化的风险管理工具,也为债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与创新,上海清算所与同业拆借中心将继续致力于提升市场效率与服务质量,为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