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购房新政
AI导读:
9月以来,广东汕尾、河北石家庄、海南等地纷纷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购房新政,旨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保障性和互助性,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该政策允许购房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且支持异地缴交公积金职工购房。
自9月以来,全国多地购房政策纷纷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的创新举措,旨在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减轻个人购房压力。
9月9日,广东省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购房节期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提取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正式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在购房节期间,购买一手房的市民可以享受贷款额度提升,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24万元提高至30万元,双缴存职工则提高至50万元。同时,政策允许购房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且支持异地缴交公积金职工在汕尾使用公积金购买一手商品房。
紧随其后,9月6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也发布了住房公积金新规,降低了贷款首付比例,在核心城区购买首套或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其他区域则为20%。此外,石家庄还扩大了偿还贷款提取范围,允许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
9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也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人购房全家帮”相关住房公积金互助使用政策,包括提取支付首付款业务和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其中,购房人直系亲属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住房不超过1套(2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宽至2套),方可申请办理直系亲属的购房提取和对冲还贷业务。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不仅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了保障性和互助性,还有效唤醒了沉睡的资金,将家庭的隐性补贴转化为显性补贴,进一步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以汕尾市为例,该政策明确规定,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余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或购房首付款的,其直系亲属(双方父母、子女)为汕尾市缴存户的,可共同办理此套房的(预)购房款或购房首付款提取。同时,对于异地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只要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在汕尾市购买一手商品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自6月以来,包括广东珠海、潮州,四川资阳,湖南邵阳,湖北咸宁,河北唐山、秦皇岛和石家庄,河南信阳等地在内的多个城市,均已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支持“一人购房全家帮”。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也进一步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其中,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该政策不仅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也适用于公积金职工商业贷款购房。通过父母或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可以有效提升还贷能力,降低家庭还贷压力,提升家庭幸福指数。
(图片来源: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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