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方案,剑指天价学区房
AI导读:
深圳教育局发布重磅政策,推动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旨在通过打造优质教育集团,实现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剑指天价学区房问题。方案明确了集团化办学的选址命名、办学规模、招生政策等要求,并规划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区域布局。
随着深圳市教育局发布的一项重磅政策,中小学教育领域的“名校”概念或将迎来重大变革,这一变革或将颠覆“天价学区房”的传统格局。
5月16日晚间,深圳市教育局官网正式公布了《深圳市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从2022年至2025年,深圳将以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的创建评估指标为基准,分批对成熟的立项集团进行验收,旨在评选出80个优质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方案》中明确规定,深圳各市直属学校的集团化办学选址,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且应优先考虑保障房和街道大学区,严禁与任何小区或房地产项目捆绑,切断与商业利益的关联。这一举措从根本上杜绝了以房地产开发商命名学校的做法,确保了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
在规范集团化办学行为方面,《方案》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首先,集团化办学成员学校的命名需坚持名实相符、准确规范,体现办学理念,突出内涵特色,避免单一贴标签现象。深圳各区义务教育集团应使用带有区域名称的命名方式,以增强区域教育的整体性和辨识度。
其次,《方案》强调合理控制办学规模,要求开展集团化办学的学校应综合考虑区域教育发展需求、资源条件、辐射范围、保障能力及实际效果等因素,科学规划教育集团规模。同一集团直管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所(含校区),委托管理等形式的集团化办学覆盖学校4至7所(含校区),教育集团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所(含校区)。
此外,《方案》还优化了集团招生政策,明确集团内成员校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式须严格按照市、区有关招生政策规范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掐尖”招生,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在明确工作目标方面,《方案》指出,深圳将坚持“统筹布局,分步实施,规范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推动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通过依托现有的优质教育资源,打造一批优质教育集团,努力实现“家门口的学校就是好学校”的愿景,加快实现“学有优教”的目标。
根据规划,到2022年,全市将立项不少于30个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覆盖至全市所有区;到2025年,全市将新增立项不少于40个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将覆盖全市所有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同时,深圳市还将对优质集团进行每两年的复核,以确保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
在区域布局上,《方案》按照“市级统筹、以区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了各区培育孵化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的具体数量。其中,市直属学校(含高校附属学校)将培育孵化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7至9个;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各培育孵化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9至11个;光明、坪山、龙华各培育孵化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4至7个;盐田、大鹏各培育孵化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1至2个。这些新增集团数量均不包含市直属学校和高校附属学校。
图为:《方案》要求“规范集团化办学行为”
图为:深圳市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推进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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