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内外勾结“保险黑产”窝案曝光,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
AI导读:
一起内外勾结的“保险黑产”窝案曝光,涉及保单3000余张、涉保金额千万元。保险公司员工与犯罪团伙相互勾结,通过“挂单”形式骗取公司钱款。案件引发行业关注,检察机关深挖犯罪特点,推动行业治理。
购买万余条保单信息、涉及保单3000余张、涉保金额高达千万元……这一系列惊人的数字背后,隐藏着一桩保险公司员工内外勾结形成的“保险黑产”窝案。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发布厅通报了一起由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的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犯罪典型案例,该案例正是上述“保险黑产”窝案。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保险行业内部的严重问题,也再次敲响了行业治理的警钟。
内外勾结,骗取津贴高达800余万元
中国S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作为上海保险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徐某乙,S公司现代部业务总监,与张某某、顾某某等9名业务主任,成为了这起窝案的“内鬼”。而徐某甲、朱某某等人组成的“保险黑产”犯罪团伙,则是这场犯罪活动的“外敌”。
自2020年4月至6月,这些“内鬼”与“外敌”相互勾结,通过精心策划的三个步骤,成功骗取S公司800余万元津贴。他们首先收集并控制S公司新进保险业务员账号,然后利用购买的保单信息冒充S公司员工联系投保人,诱骗其退保后购买新保单,最后将新保单“挂单”在新进保险业务员账号下,以获取新人训练津贴、增员奖等额外奖励。
此外,还有另外两个团伙以相同手段进行“保险黑产”犯罪活动,这三个团伙共骗取S公司新进业务人员津贴高达800余万元。这一系列犯罪活动不仅导致S公司大量保单退保、投保人投诉,还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法网恢恢,涉案人员终受惩罚
面对如此严重的犯罪行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于2021年6月至12月期间,以职务侵占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案对涉案的4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经过法院的审理,这些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五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其中,被告人徐某乙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九万元;被告人徐某甲因职务侵占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一万元;被告人朱某某也因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深挖“保险黑产”犯罪特点,推动行业治理
这起窝案不仅暴露了保险行业内部的严重问题,也引发了检察机关对“保险黑产”犯罪特点的深入思考。通报指出,对于多区域、多层级团伙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要综合运用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等方式,深挖彻查漏犯漏罪。
以这次窝案为例,案发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围绕嫌疑人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等关键事实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发现“保险黑产”窝案具有保单真实性、利用职务便利“挂单”骗取新人奖励以及通过“挂单”行为多获取新人训练津贴、增员奖金额为职务侵占金额等特点。
针对这些问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开展了全面审查,并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保险公司切实整改、严格管理、合规经营。同时,还向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制发了检察建议,就投保人信息管控、业务账号使用管理、从业人员身份审核、投诉退保件处理等8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此外,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还联合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相关保险企业,以线下培训交流、线上直播授课的形式开展系列普法讲座,为长三角地区的5万余名保险从业人员提供了警示教育直播培训。
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正义的力量,也为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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