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8部门启动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
AI导读:
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于2025年至2027年间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旨在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二手车高效流通,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提升汽车流通消费数字化水平,推动汽车市场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通知
商办消费函〔202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体育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一步挖掘汽车消费潜力,商务部等8部门根据《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求,决定于2025年至2027年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详细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牵引、因地制宜”的原则,平衡新旧动能转换,优化汽车流通消费环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报废车回收及汽车后市场等领域,围绕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数据平台等方面,深化改革,创新实践,构建高效、绿色、循环的汽车流通消费体系。至2027年,目标在汽车流通领域培育一批创新企业,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项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汽车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任务详解
1. 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建立汽车促消费部门联动机制,优化限购限行政策,探索放宽或取消限购,满足居民购车需求。推广低碳排放区,鼓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加速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突破,培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结合地方特色,创新汽车促消费活动,促进汽车与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
2. 促进二手车高效流通: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制度,创新交易登记便利化措施。鼓励汽车厂家开展认证、整备业务,扩大二手车车源,提升质量。加快二手车经纪转经销,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品牌建设,提供质保服务。推动二手车检测标准化,提升检测结果公信力。
3. 营造汽车文化氛围:推动汽车改装、租赁、赛事、露营等规范发展,打造汽车与旅游、文化、体育跨界融合项目。落实经典车认定标准,探索经典车贸易、展览等业务。建立健全汽车改装管理机制,推动技术标准完善,加强监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支持建设汽车博物馆、主题公园等,满足居民休闲娱乐需求。
4. 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支持高水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引进先进拆解设备,提升拆解能力和资源利用率。构建报废机动车回用件推广渠道,推动精细化拆解与回用件高效流通。引进零部件再制造企业,规范再制造市场,发展高值零部件再制造技术。
5. 提升汽车流通消费数字化水平:完善汽车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信息平台,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推行交易网签与电子合同,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服务体系。依托充(换)电设施、4S店等搭建配套设施及服务平台,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电子化,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组织实施
1. 试点申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工作,城市自愿申报,编制《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经审核后上报商务部。
2. 确定试点地区: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竞争性选择确定试点城市,分批公布名单,首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3. 试点实施:试点地区认真组织实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做好过程管理和阶段总结。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跟踪试点进展,评估成效,总结经验并报告商务部。
四、保障措施
试点地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加强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完善配套措施。对标国际先进做法,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鼓励相关机构建立评价体系,为试点工作提供支撑。
联系人:消费促进司傅铭 联系电话:010-85093850
发布单位: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5年1月20日
(文章来源:商务部)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