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发布2024年协同团体标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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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与两区一县政府联合发布了2024年协同团体标准清单,涉及13项关键标准,涵盖绿色低碳、智能制造等领域,旨在深化区域合作,推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宋薇萍)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携手两区一县政府,共同发布了《关于公布2024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清单的通告》,标志着13项关键团体标准被正式纳入示范区协同体系,此举旨在深化区域合作,推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据官方介绍,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是促进区域内标准发展规划与技术规则协同一致的重要基石,对于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示范区执委会与两区一县紧密合作,充分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独特优势,围绕“一体化”与“高质量”两大核心,不断加强协同联动,深化合作层次。自2022年至2023年,双方已联合发布了两批协同团体标准清单,累计确认了32项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为区域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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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清单涵盖了多个关键领域,包括绿色低碳、智能制造及绿色餐饮服务等。具体而言,清单中的13项标准涉及零碳(近零碳)旅游景区评价规范、示范区智能制造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规范、绿色餐饮服务认证要求以及示范区跨省域公共视频共享管理规范等多个方面,全面展现了示范区在绿色低碳及跨区域协调统一方面的特色与成就。
这些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不仅有助于提升示范区整体竞争力,还将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与模式。未来,示范区将继续深化协同合作,推动更多高质量标准的制定与应用,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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