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AI导读: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提升新能源车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一揽子政策举措推进新能源车险供需两侧改革,有效满足人民群众车险保障需求,更好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推动新能源车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携手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于2025年1月24日由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正式对外公布。
据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透露,自2020年我国实施车险综合改革以来,新能源车险专属产品的推出,使得新能源车险业务迅速增长,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然而,新能源汽车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出险率和维修成本相对较高、部分车型保险风险与价格不匹配、少数车辆投保遭遇困难、保费偏高以及新能源车险经营持续亏损等问题,这些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应对上述挑战,《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旨在深化新能源车险供需两侧的改革,通过综合施策,系统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车险保障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的第二部分详细阐述了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的相关要求,具体包括推动降低维修成本、引导消费者养成良好用车习惯、推进数据跨行业共享以及探索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等四个方面。
针对新能源汽车车主普遍关心的降低维修成本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措施,如丰富新能源汽车维修零部件的供给渠道和类型,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和动力电池企业通过技术开放,提高动力电池维修的经济性,并支持其自营或授权网络销售“三电系统”配件。同时,加强新能源汽车维修企业的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的维修和理赔标准,提升车辆维修和理赔的标准化水平,从而降低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的使用成本。
关于探索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将研究制定低速碰撞试验标准,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充分利用社会化检测资源,减轻汽车企业的负担。同时,综合考虑低速碰撞试验结果、易损零部件价格、常见维修项目工时等因素,及时调整保险车型分级等级,并将其与商业车险保费挂钩,以促进新能源汽车企业优化生产设计、完善零部件供给,提高维修经济性,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并上线运行“车险好投保”平台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旨在通过中国特色方式,统筹行业力量,引导财险公司主动担当作为,从根本上解决高赔付风险新能源汽车投保难的问题。任何新能源车主在常规渠道投保遇到困难时,都可以通过此平台链接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且保险公司不得拒保。同时,财险行业将为高赔付风险的新能源汽车提供线上化的便利投保窗口,确保每一位车主都能获得应有的保障。
未来,金融监管总局将协同相关单位,积极推动各项举措的落地实施,深化新能源车险供需两侧的改革,完善车险保障服务体系,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新能源车险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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