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近期修订并印发了《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旨在优化评级体系,实施分类监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修订亮点包括合理调整评级要素、优化监管评级级次、完善评级流程及强化评级结果运用。
中国网财经1月24日讯 为深化金融租赁行业的规范化管理,金融监管总局近期对《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正式印发,旨在通过优化监管评级体系,实施更为精细化的分类监管策略,有力推动金融租赁公司行业的稳健与高质量发展。
本次修订后的《评级办法》结构更为完善,涵盖了总则、评级要素及评级结果、组织实施、评级结果与运用、附则等五大章节,共计二十二条细则。核心修订亮点包括:首先,评级要素得到合理调整,将原‘管理质量’评级要素与公司治理评估内容有效整合至‘公司治理’要素中,并创新性引入‘信息科技管理’要素,构建出‘公司治理(20%)、资本管理(15%)、风险管理(30%)、专业能力(25%)、信息科技管理(10%)’的五大评级维度,以更全面、科学地评估金融租赁公司的综合运营能力。其次,监管评级级次得到优化,将评级结果细分为1-5级及特殊情况的S级,其中2级和3级进一步细分为A、B两个子档,数值越大代表风险等级越高,对于处于重组、被接管或面临市场退出等特殊情况的金融租赁公司,直接评定为S级。再者,评级流程得到完善,增设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在监管评级工作结束后,针对参评公司出现的重大情势变化或监管机构新发现的实质性影响事件,能够迅速进行评级调整。最后,强化评级结果的应用,明确将评级结果作为监管部门规划制定、资源配置、监管措施采取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金融租赁公司业务拓展、机构设立等市场准入环节的审慎性考量标准。
此次《评级办法》的修订与发布,不仅标志着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制度体系的又一次重要升级,更将显著提升分级分类监管的效率与质量,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强化内部管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充分发挥其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共同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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