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继续推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包括补贴标准、优化补贴流程、规范销售环节、优化收旧环节等要求,旨在促进电动自行车市场健康发展。

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国家消防救援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自2025年1月1日起,将继续推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旨在进一步促进电动自行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并减少老旧电动自行车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2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经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同意,决定在2025年继续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补贴政策

2025年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将由商务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确保与上一年度的补贴标准相衔接,保持政策平稳过渡。针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将给予相应的以旧换新补贴。对于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同时,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合格新车。

此外,各级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并换购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锂离子蓄电池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对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发布后名下无电动自行车且首次购买符合规范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也可给予补贴。对于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规范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同样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必须具备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三、补贴流程优化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流程及方式将由地市级(含)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自主确定。鼓励简化门店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资格审核和准入程序,增加参与活动的门店数量。同时,鼓励进一步简化补贴发放流程,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取消补贴申请、审核、拨付中的非必要环节,加快审批进度,缩短补贴到账时间。补贴发放可不与新车上牌挂钩,鼓励采用支付立减等方式将补贴优惠直接送达消费者。此外,鼓励销售门店提供售旧、换新、辅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务,以便利消费者。

四、工作要求

商务部将牵头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并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地市级(含)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本区域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对于以旧换新涉及的相关环节,要依托当地专班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相关分工,打通卡点堵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规范销售环节

地市级(含)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将按照公开公平原则,自主确定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或门店(含个体工商户等),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参加活动的销售企业或门店需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等内容“四上墙”。同时,承诺不得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参加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违反相关规定者将被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置。

(二)优化收旧环节

来源权属明确且配备车载电池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可参加以旧换新(含无牌),资格确认方式由地市级(含)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自主确定。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回收企业报废处置,并完善交接手续。经有关主管部门推荐,地市级(含)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将组织确定并公布参加以旧换新的回收企业目录,每个城市不少于两家。同时,推动增加回收企业数量,合理提高交售旧车的价格,激励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交售报废旧车。回收企业需签订承诺书,落实相关标准制定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交至销售门店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并确保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得到规范处置。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鼓励采取短信提醒、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普及面。同时,及时总结成熟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经验交流,并广泛开展以旧换新进社区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以旧换新氛围。

(四)数据收集与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将按照商务部统一提供的数据字段要求,完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数据归集系统,规范开展数据收集工作,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确保旧车去向、新车来源、消费者信息可追溯。

此外,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之前发布的《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商办流通函〔2024〕396号)及专班相关工作通知继续施行。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文章来源:工信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