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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通知,2025至2027年将全面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旨在扩大汽车消费,促进二手车流通,营造汽车文化氛围,完善报废汽车回收体系,提升汽车流通数字化水平。

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通知

商办消费函〔202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体育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速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进一步挖掘汽车消费潜力,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相关要求),决定在2025至2027年间,全面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现将相关要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牵引、因地制宜”的原则,平衡新旧动能转换,优化增量与存量,顺应汽车流通消费新趋势。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新车、二手车、报废车及汽车后市场等领域,围绕管理制度、标准技术、数据平台等方面深化改革、积极创新,构建高效、绿色循环的汽车流通消费体系。力争至2027年,在汽车流通领域培育创新企业,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项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汽车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核心任务

(一)扩大汽车消费。建立汽车促消费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协同,优化限购限行措施,探索放宽或取消限购政策,满足居民购车需求。推广低碳排放区,鼓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加速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突破,培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市场。结合本地特色,创新汽车促消费活动,推动汽车与文化、旅游、体育等融合发展。

(二)促进二手车流通。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制度,创新交易登记便利化措施。鼓励汽车企业开展二手车认证、整备业务,提升二手车质量。加快二手车经纪转经销,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品牌建设和质保服务。提升二手车流通服务能力,打造权威二手车检测机构。

(三)营造汽车文化氛围。推动汽车改装、租赁、赛事、露营等规范发展,打造跨界融合消费项目,促进汽车向生活空间转变。落实经典车认定标准,探索经典车贸易、展览等业务。建立健全汽车改装管理机制,推动技术标准完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支持建设汽车博物馆、主题公园等,满足居民休闲娱乐需求。

(四)完善报废汽车回收体系。支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建设,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引进先进拆解设备,提升拆解和资源利用水平。构建报废机动车回用件推广渠道,推动形成高效流通模式。引进零部件再制造企业,规范再制造市场。

(五)提升汽车流通数字化水平。完善汽车信息披露制度,构建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平台。推行交易网签与电子合同,打造数字化消费体验。依托充(换)电设施、4S店等搭建汽车服务平台,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电子化,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试点申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试点申报,城市自愿申报,编制《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经审核后上报商务部。

(二)确定试点。商务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试点城市,分批公布名单,首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三)试点实施。试点地区认真组织实施,明确任务分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跟踪试点进展,评估试点成效,总结经验并报告商务部。

四、保障措施

试点地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完善要素保障,对标国际先进做法,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鼓励相关机构建立评价体系,为试点工作提供支撑。

联系人:消费促进司傅铭,联系电话:010-85093850。

来源:商务部网站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商务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