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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划2025至2027年汽车流通消费领域深化改革、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涵盖新车、二手车、报废车等各环节,旨在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2024年1月24日,商务部携手其他七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划了从2025年至2027年,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在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报废车处理及汽车后市场等多个关键环节,围绕管理制度革新、标准技术升级及数据平台构建等多个维度,推行深化改革、鼓励创新及先行先试的政策导向。

《通知》旨在至2027年,在汽车流通消费领域,培育出众多具有创新引领力的标杆企业,打造一批集商业、旅游、文化、体育、健康于一体的融合型示范项目,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与模式,以发挥示范效应,激活汽车消费市场潜力,推动汽车市场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五大核心试点使命

根据《通知》内容,试点任务广泛覆盖汽车消费促进、二手车流通优化、汽车文化推广、报废汽车回收体系完善及汽车流通消费数字化转型等五大核心领域。这些举措旨在全方位提升汽车市场的活力与效率。

在汽车消费促进方面,《通知》明确提出,鼓励相关地区灵活调整汽车限购限行政策,实施购车指标精细化管理,通过经济激励、技术创新等手段,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措施,以更好地响应居民购车需求。同时,积极探索自动驾驶技术在多场景下的应用,加速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突破与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激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消费需求。

在二手车流通优化方面,《通知》着重强调提升二手车流通服务能力,支持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的建立与运营,探索新能源二手车检测技术与估值体系,旨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二手车检测机构,增强二手车检测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试点城市需结合本地特色聚焦试点任务

《通知》指出,试点将以城市为单位进行自愿申报,有意参与试点的城市需制定《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经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后上报至商务部。

《通知》进一步强调,《工作方案》需紧密结合本地优势与市场特点,聚焦于一项或多项试点任务,科学规划汽车流通消费改革的总体战略、目标任务、具体试点内容及保障措施等,确保试点工作的有效实施。

商务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遵循“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分批研究并确定试点城市名单。首批试点城市的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

(信息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