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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旨在调整管理思路,促进源网荷储协同,推动分布式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政策细化并优化了工商业分布式上网模式,允许大型工商业余电上网,并有序做好新老政策衔接,有望提振工商业电站装机意愿。

当前,分布式光伏发电已成为推动能源转型的关键力量。然而,在装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接网消纳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分布式光伏发展的主要瓶颈。为应对这一挑战,国家能源局于1月23日正式发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旨在通过调整管理思路,促进源网荷储协同,推动分布式光伏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这一举措是对十多年前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全面修订。

业内人士强调,分布式光伏发电是光伏资源利用的最经济方式,其规范开发与管理对于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替代具有重要意义。新《管理办法》不仅细化并优化了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上网模式,允许大型工商业余电上网,有望显著提升工商业电站装机的积极性。同时,“新老划断”政策的实施,也将有助于提升央国企的采购意愿,增强电站开发商的资产流动性。

回顾历史,我国分布式光伏产业的蓬勃发展始于2009年推出的“金太阳”计划和“光电建筑”推广建设。2013年,为规范并促进行业快速发展,国家能源局出台了《暂行办法》。然而,随着“双碳”战略的深入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虽然遍地开花,但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和障碍,需要在项目开发备案、电网接入、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整和规范。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1.2亿千瓦,占当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43%;发电量方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量达到3462亿千瓦时,占光伏发电量的41%。这些数据充分展示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在能源转型中的重要地位。

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快速增长带来的接网消纳问题,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表示,必须规范项目开发建设行为,特别是要解决以自然人名义备案实则由企业开发建设的问题,以及项目开发建设中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新《管理办法》正是基于这一背景进行修订的。

在新老政策衔接方面,《管理办法》强调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有序进行。对于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按原有政策执行;而对于非自然人投资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则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这一政策调整旨在更好地促进公司分布式电站轻资产的转化,并提升央国企的采购意愿。

此外,《管理办法》还突出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三个基本特征:在用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平衡调节。并允许项目通过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聚合等形式参与调度,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同时,考虑到电力现货市场的价格信号引导作用,《管理办法》还允许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华泰证券分析认为,新《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望提振工商业电站装机意愿,并推动分布式光伏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同时,随着国家电网投资的持续增加以及消纳条件的改善,光伏装机需求有望在2025年继续保持高景气度。

(图片及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