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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提升新能源车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新能源车险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财联社1月24日讯,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车险的高质量发展,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更好地服务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金融监管总局携手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内容全面,共分为六个部分,涵盖了21条具体措施。首部分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总体要求,旨在深化新能源车险改革,优化产品服务供给,完善市场化条款费率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接下来的部分则分别聚焦于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创新优化新能源车险供给、提升新能源车险经营管理水平、加强新能源车险监管,以及强化支撑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其中,为降低维修使用成本,《指导意见》提出了推动降低维修成本、引导消费者培养良好用车习惯、推进数据跨行业共享、探索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等具体措施。在创新优化供给方面,则鼓励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优化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丰富商业车险产品种类,并优化基准费率。

此外,《指导意见》还强调了提升新能源车险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包括推动经营提质增效、加强精细化管理、顺应智能驾驶趋势、探索风险减量服务创新,并开展安全性经济性研究。在监管方面,要求提升理赔服务质效、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费率回溯监管,并加强行业自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指导意见》的发布,是相关部门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出的一揽子政策举措。这些举措旨在解决新能源车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如出险率和维修成本较高、部分车型保险风险与价格不匹配、投保不畅等,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车险保障需求,并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未来,金融监管总局将协同相关单位,推动各项举措的落地实施,进一步完善车险保障服务体系,促进新能源车险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为解答公众对《指导意见》的关注,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日前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自2020年我国实施车险综合改革以来,新能源车险业务迅速增长,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有效保障。然而,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如出险率和维修成本较高、部分车型保险风险与价格不匹配等。为此,《指导意见》旨在通过一揽子政策举措,着力推进新能源车险供需两侧改革,有效化解上述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车险保障需求。

二、问:《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旨在通过深化车险综合改革,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包括: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引导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稳妥优化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提升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强新能源车险监管,以及强化支撑保障等。

三、问:在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为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指导意见》提出了多项举措,包括丰富维修零配件供给渠道和类型、提升车辆维修和理赔标准化程度、引导消费者培养良好用车习惯、探索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等。同时,还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性经济性研究,为汽车企业完善产品设计提供建议。

四、问:引导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和“车险好投保”平台有哪些考虑?

答:为解决高赔付风险新能源汽车“投保难”问题,《指导意见》引导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并上线运行“车险好投保”平台。这一举措旨在统筹行业力量,为新能源车主提供线上化的便利投保窗口,实现愿保尽保。

五、问:《指导意见》提出主动顺应智能驾驶趋势、及早谋划转型发展等要求,主要是出于哪些考虑?打算从哪些方面着手?

答:随着智能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车型迭代,车险经营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指导意见》提出主动顺应智能驾驶趋势,旨在未雨绸缪,推动财险行业开展系统性研究,创新产品和服务,强化数据积累、共享和应用。这将有助于财险行业更好地适应智能驾驶带来的变化,为车主提供更加高效便利和贴合实际的保险保障方案。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