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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继续执行,补贴标准由商务部指导制定。政策优化包括收旧范围拓展、报废更新安全导向明确、参与主体规范化。商务部提醒消费者注意交售条件及新车查验。

2025年1月23日,商务部携手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自2025年新年伊始,将继续推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针对个人消费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行为,政府将提供以旧换新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将由商务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并要求与上一年的补贴标准相衔接,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为了进一步优化消费者服务体验,《通知》鼓励各地采取支付立减等灵活方式,确保补贴优惠能够直接惠及消费者。同时,倡导进一步简化补贴发放流程,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削减补贴申请、审核、拨付中的非必要环节,加速审批进程,力求补贴资金尽快到账。此外,还鼓励以销售门店为服务场景,提供售旧、换新、辅助上牌等一站式便捷服务,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强调,与2024年相比,2025年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其中,最为显著的变化包括收旧范围的拓展、报废更新安全导向的明确以及参与主体的规范化。

此次《通知》将电动自行车的收旧范围由原先的“个人名下”扩大至“个人消费者”,意味着所有来源权属明确且配备车载电池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均可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资格确认方式则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决定。

同时,《通知》对以旧换新补贴范围进行了调整,由去年的“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修改为“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交售”意味着旧车将按市场价进行回收,“报废”则强调禁止其再次流通使用。购新补贴不包含旧车售卖金额,此举旨在避免消费者在理解上产生歧义,并进一步明确了报废更新的安全导向。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自主确定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或门店(含个体工商户等)以及回收企业目录(每个城市不少于两家),并向社会公示名单。销售门店需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加强面对面宣传。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处置,并完善交接手续,确保安全。参与以旧换新的各类销售和回收企业主体需向社会公开承诺遵守各项规定,并接受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有关部门的指导。

商务部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交售含车载电池的旧车整车是申领补贴的前提条件;购新补贴不包含旧车售卖金额,“交售”的旧车将按报废车的市场价进行回收。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时,消费者应注意查验产品是否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并开具正规发票。同时,鼓励消费者在门店的协助下填报办理补贴所需信息。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图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