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车险在保险市场及车主日常中占据重要地位,但随着新能源汽车普及,车险行业面临变革。市场涌现非车险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等乱象,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文章探讨车险行业变革中的乱象及金融监管部门的应对措施。

车险作为交通出行领域的关键风险管理工具,在保险市场及车主日常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崛起与普及,车险行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以适应高赔付率、高出险率的新能源汽车承保需求。然而,在此过程中,市场涌现出一些行业乱象,如通过非车险扩展车险三责险保额、以车辆统筹之名行“保险”之实,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金融监管机构的重点打击对象。

近期,财险市场再现一种新型“创新”做法,即通过为车载产品投保责任险,来承担机动车第三者责任。这种做法主要依赖第三方科技公司在车辆上安装已投保的设备,并与车主签订设备服务协议,以此实现车辆保障。财险机构则与这些科技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承保上述设备的产品责任险,涵盖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毁、载体驾乘意外责任及载体损失责任等。

产品责任险是承保因产品缺陷导致使用、消费该产品的人或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险种。这种“移花接木”的做法,实则违背了金融监管部门对非车险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的明文禁止规定。原银保监会已于2020年末下发《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旨在规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明确不得以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责任保险主险或附加险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

以鑫安车险为例,该机构青岛分公司因以责任险附加险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被青岛金融监管局责令停止使用相关保险条款,并受到行政处罚。然而,类似违规操作仍时有发生,反映出金融监管部门在打击此类行为上面临的挑战。

非车险承保车辆风险的做法,不仅违规,还可能给被保险人带来理赔风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可能面临合同争议、无法理赔等困境。因为车主只是与科技公司签订了双方“服务合同”,投保人和受益人仍是科技公司,这种做法既不合规,理赔产生纠纷也难以维权。特别是当车主未购买商业车险时,非车险的理赔难度会更大,保险公司拒赔的概率也会更高。

值得注意的是,货车车险成为此类违规承保的“高发对象”,尤其是新能源电动货车。这主要是由于货车车险高赔付、高保费与车主低成本实现高保额的需求之间存在明显的供求错位。大量保险公司承保新能源货车处于亏损状态,导致保险机构不愿承保高赔付额的三责险,也使得货车车险具有高费用特性。因此,一些货车主选择通过科技公司操作或“车险统筹”等违规渠道为车辆提供或增加所谓的“保额”。

针对这一现状,业内正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一方面,通过大数据、车联网等科技赋能手段实现风险减量;另一方面,加强消费者车险教育,提高车主对保险知识的了解,避免误购“车险统筹服务”等非法保险产品。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也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生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车险行业在适应新能源汽车变革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通过加强监管、科技创新和消费者教育等多措并举,才能有效推动车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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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