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省份拟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市场影响几何?
AI导读:
近期全国超20省份计划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规模庞大且节奏加快。此举利于化解隐性债务,解决企业账款拖欠,但对市场影响需关注利率债与信用债差异,尤其是城投债。同时,需警惕超限额发行情况。
近期,全国范围内已有超过20个省份公布计划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此举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特殊再融资债券究竟是何方神圣?其再次发行又将对市场带来哪些深远影响?
再融资债券,其本质在于借新还旧,发行规模严格限定在等于或小于原债券到期规模内,并与到期债券一一对应,资金不得直接用于项目建设,自2018年4月起开始发行。2020年12月,部分再融资债券的资金用途悄然发生变化,由原先的“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转变为“偿还政府存量债务本金”,且不再明确列出被偿还债券的具体信息,这类债券因此被市场冠以“特殊再融资债券”之名。
相较于普通再融资债券,特殊再融资债券在功能定位上更为特殊,主要用于置换隐性债务。回顾历史,特殊再融资债券曾两次迎来发行高峰。首次高峰出现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间,主要用于建制县隐性债务的化解试点;第二次高峰则是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主要用于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的推进。
本轮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与前两轮相比,呈现出三大显著区别:一是规模空前庞大,截至目前,全国已披露的拟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规模已突破1万亿元大关,远超前两轮;二是发行节奏明显加快,本轮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集中在短短十几天内,而第一轮历时10个月,第二轮也长达9个月;三是发行结构上,一般债券成为主角,当前拟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券中,一般再融资债券的占比高于前两轮。
此轮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不仅有助于推动隐性债务的化解工作,还能有效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从而避免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经济金融风险。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隐性债务的显性化将增加地方政府的显性债务余额,因此发行规模受到区域债务限额的严格限制。当前,部分特殊再融资债券存在超限额发行的情况,这可能需要全国各地对结存限额进行统筹调配。
那么,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对债券市场又将产生何种影响?具体而言,其对利率债的影响相对有限,而对信用债的影响则更为显著,尤其是短期内对债务负担较重的城投债构成利好。由于再融资债券并非地方政府的新增融资,而是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因此对社会融资和流动性的冲击较小,进而对利率债的影响有限。相对而言,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直接利好城投债,特别是那些债务负担较重的地区。此外,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还能在短期内缓解地方的偿债压力,降低债务成本。
从更深层次来看,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实质是债务置换和隐性债务的显性化。短期内,这有助于避免债务到期引发的流动性风险,恢复再融资能力。然而,从长期来看,还需通过体制机制联动改革,建立适应多元目标治理体系下的考核激励约束制度和财政评估制度,以防止多元目标导致支出责任过快扩张。
(作者系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本文来源:经济日报,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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