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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25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融资配套政策等,为民营企业注入强劲动力,提振市场信心。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简称《通知》),详细列出了25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尽管近年来我国在支持民营企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部分民营企业仍面临经营压力,需要进一步的政策支持。此次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将为民营企业注入强劲动力,提振市场信心。

《通知》明确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目标和重点,包括制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特别强调了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指出,当前应继续增加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推动金融资源向这些企业倾斜。预计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将继续保持在高位。

在金融服务方面,《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并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避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此外,还强调了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

针对房企融资,《通知》特别提出,要抓好相关政策落实落地,保持信贷、债券等重点融资渠道稳定,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近期,对民营房企的信贷支持在持续发力,预计今年底明年初银行将有效增加对民营房企的信贷投放。

在扩大优质民企股权融资规模方面,《通知》提出深化债券市场体系建设,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包括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等。同时,还强调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认为,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主要是从资本服务实体经济角度出发,进一步发挥全面注册制的优势,为民营企业打通资金链上的堵点。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包括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以及优化融资配套政策等。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缺数据、缺征信、缺担保等“三缺”现象,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银行、政府各方责任共担和损失分担机制。

最后,《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宣传解读,主动将金融支持政策、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推送至民营企业。各地相关部门也应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提升政策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