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香港证监会发布新规,扩大上市结构性基金范围,新增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和界定收益上市结构性基金,香港将成为亚洲首个提供这类创新产品的市场,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样化的选择。


香港在金融创新的道路上再次迈出重要步伐,引领亚洲金融产品创新潮流!

近日,即1月23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香港证监会)发布了一则针对产品发行人的通函,其中详细列出了新的监管规定。这些新规显著扩大了可售予香港公众的上市结构性基金范畴,特别新增了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Single Stock Leveraged and Inverse Products)以及界定收益上市结构性基金(Defined Outcome Listed Structured Funds)两大类创新产品。

香港即将成为亚洲首个推出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的市场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蔡凤仪女士对此表示:“我们加强上市结构性基金的监管框架,充分体现了香港证监会对市场发展的敏锐洞察及对投资者保护的坚定承诺。此次新规不仅为这些新颖且复杂的金融产品提供了明确的产品认可路径,也明确表达了我们对这类产品必须遵循严格监管标准的期望。我们将持续与业界保持密切沟通,积极探索更多有利于香港投资者及市场整体发展的产品方案。”

香港交易所买卖产品(Exchange Traded Product,简称ETP)主管Jean-Francois Mesnard-Sense亦称:“香港交易所对香港证监会的这一举措表示热烈欢迎。允许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在香港发行,标志着香港将成为亚洲首个提供这类创新金融产品的市场,这无疑将进一步丰富我们的产品生态体系,并巩固香港作为亚洲首选ETP市场的领先地位。香港交易所将与发行人及各市场参与者携手合作,确保这类新产品能够顺利引入香港ETP市场。我们致力于持续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为市场及投资者带来更多样化的选择。”

两类创新产品备受海外市场青睐

据香港证监会介绍,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和界定收益上市结构性基金均属于上市结构性基金范畴。这两类产品因其独特的投资魅力,在海外市场逐渐走红,吸引了众多产品发行人考虑在香港推出。

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作为杠杆及反向产品的一个子集,旨在为投资者提供与相关个股每日价格变动相对应的指定倍数回报。

界定收益上市结构性基金则是以期权为基础的上市结构性基金,通常对相关资产提供长仓敞口,并以限制上升潜力为代价来换取下行时的保护。

这些创新产品有望成为香港投资者买卖或对冲热门海外个股的重要工具,同时也可作为投资者在亚洲交易时段内探索相关资产价格的有效手段。此外,它们还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投资选择。

香港证监会加强投资者保护措施

在权衡这些复杂且新颖产品可能为香港投资者带来的潜在利益与风险后,香港证监会在原有上市结构性基金的监管框架基础上,增加了额外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和措施。

对于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香港证监会仅会接受在主要海外交易所上市且具备高流动性的超高市值股票作为投资标的。同时,明确排除了可能在香港双重上市的海外上市股票以及在任何内地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通常情况下,这些产品的最大杠杆倍数被限定在2倍至-2倍之间。若相关股票的波动幅度较大,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则只能采用较小的杠杆倍数。

此次新规的出台,不仅展现了香港在金融创新方面的领先地位,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样化的投资选择,同时确保了投资者保护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