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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旨在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该管理办法对2013年的暂行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覆盖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管理要求。

新华财经北京1月23日电(记者安娜)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于23日,在国家能源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修订重点及其意义与记者进行了深入交流。

潘慧敏指出,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的新形势与新要求不断涌现,2013年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难以满足当前行业的发展需求。因此,国家能源局对暂行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近期正式印发了新的管理办法。这一举措对于推动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回顾历史,自2013年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取得了显著成就。截至2024年底,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已达3.7亿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的42%。2024年,新增装机更是达到了1.2亿千瓦,发电量达3462亿千瓦时,分别占当年新增和总光伏发电量的43%和41%。

当前,新能源已进入平价无补贴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暂行办法中关于财政补贴的一系列规定已不再适用。同时,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的快速增长,接网消纳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此外,一些项目开发建设存在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亟需进行规范。因此,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潘慧敏强调,此次修订工作以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与规范发展相结合为指导思想,旨在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接网消纳承载力不足等制约问题,同时规范市场,对不合理现象进行纠正和严格规范。修订工作重点把握了以下四点原则: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分布式光伏就近就地开发利用的本质要求;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切实保护用户特别是农户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管理重点;四是坚持差异化管理,增强可操作性。

管理办法共包括总则、行业管理、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以及附则七个章节,四十三条内容,全面覆盖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管理要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体、电网企业等各方的职责要求。这标志着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的管理体系将更加完善,支持性和规范性将进一步提升。

潘慧敏表示,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做好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导各地做好落实工作,并加强行业跟踪监测,确保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以规范和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