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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发布新监管规定,旨在扩大可售予香港公众的上市结构性基金范围,新增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和界定收益上市结构性基金,并设定严格标准确保市场稳健与投资者安全。

2023年1月23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发布了一则针对产品发行人的重要通函,其中详细列出了全新的监管规定。这些规定的核心目的在于拓宽可面向香港公众发售的上市结构性基金的范畴,特别是新增了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以及界定收益上市结构性基金两大类创新产品。针对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香港证监会设定了严格的标准,仅接纳在主要海外交易所上市且具备超高市值及高流通性的股票作为投资标的。此类产品的杠杆倍数被严格限定在2倍至-2倍之间,以确保市场的稳健与投资者的安全。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蔡凤仪女士对此发表评论称:我们加强上市结构性基金的监管框架,不仅体现了证监会对市场发展趋势的敏锐洞察及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坚定承诺,更为这些新兴且复杂的金融产品提供了清晰明确的产品认可指南。同时,我们也明确表达了对于此类产品必须遵循严格监管标准的期望。未来,我们将继续与业界保持密切沟通,共同探索更多有利于香港投资者及市场整体发展的产品方案,以推动金融市场的持续繁荣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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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