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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邹汾生、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汪学高、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委原书记兰宏因涉嫌受贿等罪名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月23日正式通报,针对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邹汾生,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汪学高,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兰宏,检察机关已依法对其三人提起公诉。

江西检察机关严正公诉邹汾生涉嫌受贿及内幕交易案

近期,邹汾生因涉嫌受贿罪与内幕交易罪,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悉,邹汾生在担任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及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个重要职务期间,滥用职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不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同时,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关键信息未公开前违规进行证券交易,情节极为严重。目前,该案正深入办理中。

湖南检察机关对汪学高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与此同时,汪学高因涉嫌受贿罪,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汪学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已严重触犯法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广西检察机关对兰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另外,兰宏因涉嫌受贿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指定管辖,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兰宏在担任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防城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上思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目前,该案亦在深入办理中。

此次通报彰显了检察机关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提醒所有公职人员要坚守法律底线,切勿触碰法律红线。(文章来源:界面新闻)